(新山17日讯)柔佛警方成功捣破炼毒团伙,起获价值超过百万令吉的各类毒品,逮捕两男一女,其中两人是母子关系,并在洗衣机找到嫌犯暗藏的5枚子弹。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卡玛鲁扎曼透露,警方是上周三(10日)清晨5时30分及周日(14日)中午12时30分至下午3时30分,在依斯干达公主城及新山区共三处地点展开突击行动,逮捕两名男子及一名女子,起获价值超过100万令吉毒品和5颗子弹。
“被捕嫌犯涉嫌在上述遭警方突击的场所制造、包装和存放毒品,之后再销售到本地市场。警方调查发现,这个毒品制造及贩售团伙自去年10月份开始活动。”
他指,被捕男女年介于40岁至61岁,均为本地人,其中40岁男子为案件主嫌,与女子嫌犯为母子关系,另一名男子则为其母亲友人。
他说,主嫌有46项毒品相关犯罪记录,并且有6项是正在被通缉的毒品犯罪记录。另一名嫌犯则对冰毒(Methamphetamine)呈现阳性反应。
卡玛鲁扎曼今日上午出席柔州警方常月集会后,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侦破上述毒品案成果。
他表示,警方所起获的毒品包括16.47公斤的爱他死(Serbuk Ekstasi)粉末价值120万令吉、分装成39包的7.77公斤的大麻(Ganja)价值2万4000令吉,以及0.59克的五仔(Pil Erimin 5)。
“上述毒品总值达123万3370令吉,若流入市场,可供应6万2690个吸毒者。”
他补充,警方也起获各种炼毒和包装毒品工具,包括复印件、过滤网和称重机等,更在一台洗衣机中查获5颗子弹。
“3名嫌犯经于周四(11日)带往法庭申请延长扣留,获准延扣7天直至周三(17日),也就是今天,因此警方将再申请延扣。”
卡玛鲁扎曼透露,警方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贩毒)和1960年军火法令第8条文(非法拥有子弹)对此案展开调查。
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39B条文下,一旦罪成,刑罚是死刑或终身监禁。
在1960年军火法令第8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不超过7年,或罚款最高不超过一万令吉,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