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7日讯) 商人3年前殴打及致伤孕妻至昏迷不醒,新山地庭今日宣判,商人表面罪名成立,必须出庭自辩。
身穿黑色上衣的被告今早在数名友人陪同下,到新山地庭听审,在等待开庭前,疑为躲避媒体镜头,一度躲藏在厕所不愿出来。
承审地庭法官法蒂玛因迟迟未见被告现身庭内,指示庭警将被告“请”进法庭
法官宣读判词时表示,包括证人及控辩双方所提呈的种种证据表明,现年41岁的被告罗斯迈尼致伤妻子,因此裁定被告在刑事法典第325条文(严重致伤他人)下,表面罪名成立,需在本月24日出庭自辩。
受害人家属今日也到庭听审,家属代表律师莫哈末法兹林透露,受害人即被告的第3位妻子,目前仍昏迷不醒,目前在家乡森美兰接受治疗。
此案主控官为巴丽阿嘉丽,被告代表律师沙烈因不克出席,由律师林廷杰代表。
根据报导,被告被控于2021年5月4日,清晨6时许,在其位于山拉庆甘榜阿曼的组屋单位内,对当时正怀孕的38岁妻子嘉茜达拳打脚踢,打伤妻子头部、脸部及手,甚至用将妻子踩在地上,造成后者身受重伤,目前仍昏迷不醒。
此案一度震惊全国,据了解,受害人是一名前公务员,她当时已怀有身孕,被送往新山中央医院急诊室救治,幸在同年11月成功剖腹生产,受害人目前仍在森美兰医院留医,至今昏迷不醒。
被告在事发后迅速被警方逮捕,并于2021年6月17日被提控上庭,惟当时被告并不认罪。
去年3月,受害人家属成功透过森美兰宗教法庭,裁定受害人与被告的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