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日讯)遗弃4名儿童的父亲今天被控!
33岁父亲今天于怡保地庭在《2001年儿童法令》下被提控,并俯首认罪,惟法庭将案件定在2024年2月6日过堂,同时让被告申请国家法援基金的法律援助。
根据控状,被告于今年11月23日上午约10时44分在靠近甘榜牙也的政府办事处大厦前方,遗弃3名分别11岁、3岁和10个月大儿子,及6岁女儿。
被告的行为因而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3(a)条文,即父母或监护人疏于照顾孩子,让孩子在没有任何适当的照料和监督下离开身边。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监禁5年,或两者兼施。此外,被告也必须在接获指令的6个月内,进行36小时至240小时的社区服务。
伊文捷琳副检察司没有提出被告保释申请的建议,同时被告今天没有聘请律师代其辩护。
地庭法官阿兹莎于是将案件定在2024年2月6日过堂,同时允许被告向国家法援基金申请镇法律援助。
根据报道,中霹雳警方是于11月23日傍晚5时39分,接获甘榜牙也社会福利局官员的投报,指4名兄弟姐妹关系的儿童于当天上午10时50分被遗弃在中霹雳行政大厦保安亭。
中霹雳警方事后于11月27日及28日,分别逮捕一对男女归案,以协助调查4名儿童被遗弃在中霹雳行政大厦保安亭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