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6日讯)一名男子今日在爱极乐法庭上,承认试图偷走清真寺捐款箱,被判监禁2个月。
现年32岁的被告萨巴鲁丁被控于今年10月30日晚上10时30分,在柏灵玉一间清真寺,企图偷走清真寺内的捐款箱。
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80条文(建筑物内偷窃),被可在相同法典第511条文(企图犯罪)下同读。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和监禁最高10年。
被告聆听控状后,在俯首认罪。被告并没有代表律师。
主控官诺阿斯妮妮副检察司建议法庭给予被告应有的惩罚,让被告汲取教训。
推事沙达仙哈最终判处被告监禁2个月,刑期从被捕日计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