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3日讯) 涉嫌于2年前提供假资料购买2辆报废四轮驱动,马六甲官联公司一名前首席执行员今日被控上庭,惟否认有罪,获准以一万令吉保释。
现年46岁的被告莫哈末穆海敏刘今早在甲州反贪会的押送下现身地庭,他在庭上面对2项控状。
莫哈末穆海敏刘也是前任彭加兰峇株州议员拿督诺依占助理,他是于昨日下午遭到甲州反贪会逮捕。
控状指出,被告2021年4月于甲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办公室内,在2辆四轮驱动的评估价格信函中提供虚假资料。
当时2辆交通工具的报价分别为3万6000令吉以及2万令吉,惟实际价格为5万令吉及3万5000令吉。
被告当时身为公司首席执行员以及董事局主席,在知情的情况下,蓄意误导及混淆,导致最终让被告从中获得好处,以远比市价的价格购买有关车辆。
被告行为抵触2009年反贪法令(694法令)第18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迪24(2)条文同罚。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每项控状可被判超过20年监禁,及不少过5倍贿金或1万令吉罚款,视何者为高。
至于替代控状则指,被告不诚实挪用文件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471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465条文下定罪,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达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案件主控官莫哈末阿兹里夫副检察司提出一万令吉至3万令吉,作为被告保释条件。
被告代表律师阿兹鲁则表示,被告目前无业,仅靠积蓄维持家中生计,恳请保释金降至6000令吉。
法官伊莉莎白峇也旺最终允准被告以一万令吉以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被告须交出国际护照由法庭保管,同时必须每月一次向反贪会报到,直到案件审讯结束为止。
此案择定12月11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