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3日讯)男子持剪刀致伤2人,在两项持械致伤他人罪控下俯首认罪,被判坐牢8个月。
此案被告为31岁的菲德瑞,他被控于今年10月28日晚上9时24分,在黄景和路一出租屋,持剪刀致伤了两名男子,伤者年龄分别为47岁及25岁。
被告此举被控抵触两项皆抵触刑事法典324条文,持械致伤他人罪控。在该条文下,抵触者可被判处坐牢高达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任何其中两项处罚。
案情指,当天在黄景和路处的一出租屋,该屋主,也就是此案的证人,正要与被告说话,但被告看起来似乎不高兴,并不理会屋主并走向租住的房间。
几分钟后,屋主的25岁小舅看见被告在房门外,并正要向被告挥手时,被告突然就拿起剪刀朝是名25岁的受害者刺了几次。
屋主见状,尝试阻止被告,同时,其岳父也尝试阻止被告,但也遭被告持有的剪刀刺伤。
事后,屋主和其家人将两名伤者带往医院治疗,并向警方报警求助。
被告对上述的两项罪控表示认罪后,每项控状各被判坐牢4个月,分开执行。因此,他须坐牢8个月,刑期从逮捕日(10月28日)开始计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