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沙25日讯)以斧头袭警的割胶工人今日在江沙地庭被控企图谋杀,被告俯首认罪后,被法庭判处监禁8年及罚款3000令吉。
被告莫哈末赛迪(31岁)今早在江沙地庭面对一项《刑事法典》第307条文控状,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10年及另加罚款。
若有关行为造成受害人受伤害,被告可在相同法典下判处最高监禁20年。
地庭法官罗海达在被告认罪后宣读判决,判处被告监禁8年及罚款3000令吉,监禁从被捕日算起;若无法缴付罚款,须以额外5个月监禁取代。
根据控状,被告于今年10月17日上午11时30分,在宜力柏西亚联邦土地发展局(Felda)油棕园,以斧头朝38岁警员雷米的头部及手臂砍去。
代表被告辩护的国家法援律师恩妮苏拉雅要求法庭轻判,因为被告除了要负担父母及弟妹的生活,还有一名求学的孩子待照顾。
不过,副检察司慕哈末菲道斯要求法庭考虑到被告的行为一旦伤及受害人将造成死亡的因素,判处被告与罪行相称的惩罚。
根据案情,2名分别巡长及伍长的肃毒组警员根据情报,于周二上午约11时30分前往宜力柏西亚联邦土地发展局(Felda)油棕园,执行“过滤行动”。
2名警员在油棕园里发现骑著摩哆行迹可疑的被告,在警员表明身份后,被告突然停下摩哆,手持斧头攻击警员。
警员为了自卫开枪射中男子的右脚膝盖,成功将男子制服,并在被告的裤袋搜出甲基苯丙胺(冰毒)及大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