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4日讯) 18岁青年涉嫌强奸13岁继妹,今日第三度上庭时,原准备透过代表律师认罪,惟忽然临时改变主意否认有罪,法官不批准被告保释候审,谕令案件展延至明年3月20日及21日审讯。
被告为18岁的莫哈末阿兹兹,被控于今年5月18日,凌晨1时许,在峇株巴辖县亚依淡永平路一间民宅强奸13岁继妹。
根据伊斯兰宗教,近亲不被允许发生关系。被告上述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6(3)条文(乱伦),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少于8年,最高不超过30年,及鞭笞不少于10下。
由于被告临时改变主意不认罪,承审麻坡第二地庭法官阿布峇卡向被告发出警告,若此期间作出决定,才交由代表律师提呈该决定。
法官不批准被告保释,此谕令案件明年3月20日及21日审讯。
此案主控官为丹尼尔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