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4日讯)在外地工作的母亲把4岁女儿交托邻居照顾,却遭邻居的丈夫非礼,涉嫌触摸及用舌头舔女童私密处,母亲从女儿口中得知后,愤而报警。
被告是现年40岁的阿斯兰,今日在麻坡第二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承审法官阿布峇卡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及一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展延至11月15日过堂。
法官谕令,被告在保释期间不得接近及骚扰受害者及证人,被告也需把护照交给法庭保管,以及每个月到新邦令金警局报到。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9月18日,上午11时至傍晚6时45分之间,在居銮县新邦令金一间民宅内触摸该名4岁女童的私密处。
上述行为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a)条文(触摸孩童身体任何部位),并可在相同法令第14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需施以鞭刑。
据了解,被告与受害女童的母亲为邻居关系,两家相距不到一公尺,女童母亲因工作需离家前往外地,于是把女儿交托邻居照顾,不料送羊入虎口,导致女儿疑遭邻居丈夫非礼。
该名母亲从女儿口中得知,邻居丈夫竟以舌头舔女儿的私密处时,愤而报警,被告于9月25日被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