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1日讯)3名好友涉及结伙持械抢劫,今早被控上新山地庭,一人认罪,两人不认罪,案展至10月11日过堂
3名被告莫哈末沙菲克(25岁)、37岁的杰比里和35岁的克里斯弗共面对3项控状。
他们被控在今年6月16日,在笨珍龟咯甘榜新邦吉里的一间住家,与3名在逃嫌犯,持巴冷刀结伙打抢3名不同的受害者,抵触刑事法典第395/397(结伙持械抢劫)条文。
一旦罪成,将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
莫哈末沙菲克向承审法官马贝尔认罪,另两名被告则表示不认罪。
主控官为蒂维亚,3名被告没有代表律师。
法官马贝尔允许3名被告各以8000令吉保外候审你,并每月到警局报到,且将护照交给法庭保管。
马贝尔将案件展至10月11日过堂,并要求被告委任代表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