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日讯)24岁新加坡籍青年驾著改装的新加坡注册旅游巴士入境大马,在油站非法添加500公升柴油,今日在新山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获准以2万令吉保释金和两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被告刘永邦(24岁,新加坡人,译音)被控于5月30日,上午10时,在新山甘拔士峇鲁路的蚬壳油站购买津贴柴油,将500公升的津贴柴油添加至旅游巴士油缸,合理怀疑违反1974年供应管制条例第3(1)条文,抵触1961年供应控制法令第2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2(1)条文下被判刑。
根据第22(1)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最高10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罚款30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5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聆听控状后,向新山第5地方法庭法官法蒂玛表示不认罪,获准以2万令吉保释金及两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主控官莫哈末沙比以等待陆路交通局报告及化验报告为由,要求法庭择日过堂,法官谕令案件展延至7月6日过堂。
据了解,事发时,相关旅游巴士上并没有乘客,被告是旅游司机,当天上午当场被控,随后获准扣留4天协助调查。
根据条例,外国旅游巴士获允许添购的柴油不能超过20公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