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3日讯)2名沙巴州财政部职员被控受贿78万令吉,两人面对34项控状全否认有罪。
两名被告被指在2014年至2015年任职期间,向一家涉嫌虚报帐目的公司收取总共78万令吉,作为不突击检查该公司帐目的代价。
这些贿款是通过34张支票,存入2名被告的亲戚所开设的公司户头。
一名被告共被控触犯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34次,他的代表律师是哈密依斯迈。
另一名则共被控触犯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8(1)(c)条文34次,他的代表律师是阿兹喜。
亚庇地庭法官杰生朱加在2人先后否认有罪后,准许每人由2名本地人士担保外释,保金定为8万令吉,惟仅需提交2万抵押。
法官同时命令2名被告交出护照交由法庭保管、每2个月向反贪会报告行踪一次。
另一方面,大马反贪会沙巴州总监拿督卡鲁纳尼迪表示,州财政部正著手向涉案的公司追回走漏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