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6日讯)轮奸未成年女子罪名成立,3名男子各入狱13年。
3名被告(26岁、26岁及29岁),是被控于2019年1月12日晚上约7时,在古打毛律某住家,轮奸一名18岁女子。
控状指他们触犯刑法第375B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少10年、最多30年,以及鞭笞。
控方在初步审讯过程共传召了11名证人出庭,被告在抗辩过程则有4名证人。
地方法庭法官艾斯皮穆士今日为已审讯完毕的案件下判时指出,案件证据确凿,被告因此罪名成立。
法官也允许暂缓执行刑罚,容3人上诉,惟将每人的保释金从1万令吉,提高到2万5000令吉,并谕令每月向警方报告行踪2次,直到案件结束为止。
此案控方代表是玛斯依札蒂、3名被告则由律师阿兹喜华汉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