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30日讯)柔州关税局根据情报,成功捣破3宗分别在巴生及巴西古当港口试图向海关谎报货品,实为走私烟酒,当局共起获逃税总值643万令吉走私烟酒。
柔州关税局局长密斯巴胡丁透露,首宗走私案是今年3月3日下午6时30分许,在柔州关税局埔莱河分局接获情报后,于雪州巴生港口展开取缔行动。
他说,当局截查后发现,8个货柜装载逃税总值416万5000令吉的各类品牌逃税酒,并非原本向当局上报的机械零件,上述货柜及逃税酒悉数遭到充公。
“此举已抵触1967年关税法令第135(1)(a)条文,若罪成,可面对罚款不少过漏税项目价值的10倍或5万令吉,视何者为高,及不超过漏税项目价值的20倍或5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密斯巴胡丁今日在关税局埔莱河执法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汇报上述取缔成果。
密斯巴胡丁续透露,第二及第三宗走私案件则是在今年3月6日及3月15日,在巴西古当港口展开的取缔行动中被揭发,当局成功起获152万1600支总值127万1200令吉的走私香烟。
他说,当局在行动中逮捕两名分别为30岁及40岁作为出口商代表的本地男子,两人被当局盘问后,分别以5万及3万令吉保释。
他透露,上述两宗案件皆是向海关谎报出口货品为塑料品及灯泡,企图掩人耳目,但最终被当局识破。
“初步调查发现,不法集团从中国进口该批走私烟后,试图以我国作为中转站,出口至澳洲。”
密斯巴胡丁表示,上述两宗案件已抵触1967年关税法令第133(1)(a)条文及第135(1)(a)条文,前项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罚款最高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7年,或两者兼施。
“在相同法令135(1)(a)条文下,可被判罚款不少过漏税项目价值的10倍或5万令吉,视何者为高,及不超过漏税项目价值的20倍或5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