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7日讯)26岁女子在公寓搭电梯回家遭“暴露狂”非礼,警方成功逮捕嫌犯后发现该名嫌犯亦曾在同一栋公寓中非礼其他女住客。
冼都警区主任马永来助理总监今日发文告指出,警方在10月19日凌晨约2时17分接获一名26岁大马女子的投报,指她在甲洞大都会湖滨公园(Taman Metropolitan)的一栋公寓电梯遭人非礼。
他说,根据调查发现,事发当天凌晨1时30分左右,受害者搭电梯到25楼,当时嫌犯亦在电梯内到24楼,随后当女子抵达25楼后走向家门时,突然间刚在24楼步出电梯的嫌犯却赤脚,赤裸下半身从女子后方追上。
“受害者随后跑向家门,大声呼救,受害者的屋友得知后出来帮忙追赶,嫌犯最终利用楼梯逃脱。”
他表示,警方随后在12月15日凌晨12时44分成功逮捕24岁的涉案男子,警方充公了嫌犯在事发现场穿过的衣服和鞋子,一套钥匙以及访客准证。
他说,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第509条文(蓄意侮辱妇女贞洁之说话或姿态)及第294(a)条文(在公众场所做出猥亵行为)开档调查。
惟,马永来补充,在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后,嫌犯亦涉及3宗在不同日期和时段,却在同个地点的案件中,即在11月25日晚上8时30分左右,嫌犯与另一名嫌犯搭乘同一部电梯,但却在34楼步出电梯,再爬楼梯前往受害者居住的35楼。
“嫌犯随后走到受害者的家门前,脱下裤子,向年仅12岁的男性受害者展示自己的阴茎。这惊吓到受害者并大声尖叫,嫌犯后来利用楼梯逃跑。”
他表示,警方将根据《2017年性侵儿童法案》展开调查。
马永来指出,至于第2宗案件是发生在10月14日凌晨约2时,嫌犯以同样的作案手法尾随另一名27岁的外籍女受害者进入电梯,当女子抵达位于40楼的住家时,尾随的嫌犯则突然从后方拥抱并揉捏受害者的胸部。
他说,这令受害者震惊并大声尖叫,引起在屋内的丈夫的注意后,便用楼梯逃跑。
“警方将根据《刑事法典》第354条文(非礼)展开调查。”
他列出,嫌犯干下的第3宗案件,在10月14日下午约6时28分,嫌犯再次以同样的作案手法尾随另一名16岁的女子进入电梯,当女受害者抵达位于34楼的家门前时,嫌犯从后方跑来紧抱女子并抚摸受害者的私密处。
“同样的,受害者大声尖叫后,嫌犯就利用楼梯逃跑。警方也将原因《2017年性侵儿童法案》第14(a)条文,开档调查。”
马永来表示,嫌犯已被延扣5日(12月15日至19日)以协助调查,而调查发下,嫌犯有1宗盗窃记录。
他说,嫌犯目前单身,是名餐厅帮手,虽然住在甲洞地区附近的一间公寓,但却可在事发公寓自由进出,皆因他曾在该公寓租房。
对此,警方呼吁民众必须遵守法律,共同维护吉隆坡的和谐与福祉,若民众有任何有关此类时间的信息,皆可联系冼都警区03-4048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