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7日讯)一名印尼籍男子在本地性侵一名14岁女子,而被判监禁23年和鞭刑15下。
此案被告为40岁的姆穆来迪,共面对两项控状,他皆都认罪。
负责此案的地庭法官姆斯里针对他的第一项控状,判他监禁15年和鞭刑10下;第二项控状判他监禁8年和鞭刑5下。同时,谕令两个控状的监禁起同时执行,因此被告仅需监禁15年和鞭刑15下。
第一项控状指被告在2022年10月4日,约下午3时,在甘榜苏巴布安一带的某住家,强奸一名14岁的女子。他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376(2)条文。
第二项控状指他在与上述控状的同日期、时间和地点,性侵同一名受害人,即有意图的触碰受害人的私处。
被告此举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第14(a)条文。
此案的受害人为14岁少女,患有学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