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3日讯)一名退休女教师早前涉嫌贩卖女婴,在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下被控,并获无罪释放,今日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TFPUAA 2001)第4(1)(b)条文下,再度被控。
被告是62岁的嘉玛丽雅,她在周二早被押往乔治市推事庭面控。
根据控状,被告于去年12月15日在槟城一家酒店,收取1万2000令吉的非法收入,因此在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下被控。
被告在庭上不认罪,推事玛兹里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金保释候审,条件是必须每月1日到警局报到,直到案件完结,并交出护照以及不得骚扰任何与此案相关的人士。
推事将此案定于明年1月13日过堂。
根据早前控状,被告于去年从一名印尼女子处领养一名女婴,之后再于脸书群组“Group Pencarian Anak Angkat”,向希望领养女婴的夫妇打广告。
她被指在去年12月15日,在槟城一家酒店大厅,以1万2000令吉的价格,把女婴卖给登嘉楼一对想收养婴儿的夫妇。
被告代表律师莫哈末尤索夫指出,当事人曾于今年1月,在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下被控,并于今年11月17日被判无罪释放,证人否认给钱买婴儿,证人认为只是领养婴儿,因此法庭认为案件无法成立,其当事人当场被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