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8日讯)涉及投资诈骗的华裔男子,今日被控上在芙蓉地庭时否认罪行,获准以2500令吉担保外出,案展今年11月11日过堂。
被告李景文(译音,33岁)被控于2021年11月13日,晚上10时左右,在汝来MESA MALL进行一项罪案,即与他人在手机应用程式WhatsApp设下投资诈骗,让投资者投入资金,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415条文。
被告聆听翻译员念出控状后,向芙蓉推事庭推事诺扎丽扎否认罪行。
被告代表律师陈进益(译音)为被告求情时表示,被告与太太育有一名1岁10个月大的女儿,患有支气管炎;而被告母亲则中风,在2天前不慎跌倒。
他续说,被告在今年10月4日被捕后,迄今已经被扣留24天,因此希望推事能够以最低的保释金,让被告获得保释外出。
推事诺扎丽扎在聆听控方的要求及被告代表律师的求情后,允许被告以2500令吉担保外出。
此案主控官为哈菲莎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