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7日讯)掌掴八旬婆婆脸部,还把热腾腾的糕点放在婆婆手上,一名34岁男子承认蓄意致伤婆婆,被判监禁一年!
34岁的被告纳兹利诺被控于今年10月21日早上9时20分,在峇株安南一个住宅花园住家内,蓄意致伤83岁的女受害者。
被告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并可在第326A条文下同读。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2年或最高罚款2000令吉。
被告聆听控状后,在没有代表律师的陪同下,俯首认罪。
案件主控官菲克里哈金副检察司要求法庭给予被告应有的惩罚,尤其一名孙子不该对婆婆下手。
推事依兹万莫哈末最终判被告监禁12个月,刑期从被捕日即10月21日算起。
根据案情,案发当天,被告身为家中长子,推开奶奶,并与母亲发生严重的争吵。
被告随后也掌掴婆婆的背部及脸部,还拿热腾腾的糕点放在婆婆的右手上,导致婆婆的软组织受伤。
被告于当晚10时,在上述地点遭警方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