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1日讯) 一名44岁物业管理经理,因涉嫌将猫从15楼抛下导致死亡,今早被提控上推事庭时否认有罪,获准以4000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被告陈锦鑫(译音)被控于本月17日晚上7时30分,在灵市PJS8/9路某组屋第15楼将猫抛下导致死亡,抵触刑事法典第428条文(对动物施虐),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3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否认罪行,推事扎南拉欣批准被告以4000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案件将在明年一月25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阿克哈立副检察司,被告代表律师则是凯拉莎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