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8日讯)以按摩院为幌子,实质“挂羊头卖狗肉”,暗地里从事卖淫活动,费用从50令吉至150令吉。
东北县警区代主任沙拉瓦南今日召开记者会表示,东北县警区刑事调查组在周三(7日)傍晚约6时30分左右,在槟州刑事调查组、双溪里蒙警察局及槟州宗教局的配合下,对双溪赖一间按摩院展开突击行动。
他说,在行动中,警方成功逮捕涉及卖淫活动的11名外籍女子及一名外籍男子,也在现场充公多种用于卖淫的物品。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372B条文(招募卖淫)调查此案,同时援引1963年移民局条例39(b)(滥用证件)及1959/1963年移民局法令第6(3)(没有合法证件)调查此案。
“以上嫌犯年龄介于24岁至54岁。”
他续说,以上嫌犯都被延长扣留3天,直至9月8日,以协助调查。
他也指出,根据警方调查,该按摩院已营运约6个月,表面上是正规的按摩院,然而当客人进行按摩时,会献议客人是否需要性服务。
“根据调查,每次的性服务费用介于50令吉至150令吉,价格视客人需求而定。”
另外,他表示,东北县刑事调查组与槟州刑事调查组展开联合行动,于8月30日至9月7日展开“扫黄行动”,取缔了13个地点,并逮捕53人归案。其中5名为本地男子、5人为本地女子、6人为外籍男子及37人为外籍女子。
此外,警方在行动中起获多种卖淫用品,当中少不了安全套及润滑剂,也起获交易记录簿、毛巾、手机、现金及嫌犯的钱包等。
出席记者会者包括东北县警区刑事调查组主任纳吉、调查官阿末及槟州宗教局代表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