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8日讯)一名宗教司5年来涉嫌强奸未成年的妻姨,面对12项控状,惟今日面控时不认罪,获准以7万9000令吉保外候审。
40岁的男被告今早被带往马六甲爱极乐法庭,在法官莫哈末沙毕里和娜丽曼前面控。
被告也是受害者的姐夫。根据第一至第三项控状,被告于2017年9月初至9月中凌晨3时,在野新县斯里格拉央花园强奸当时年仅9岁的受害者。
被告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第376(2)条文及第14(a)条文。
第四项至第七项控状则指被告于2019年3月初下午4时30分至9月初早上9时30分,在相同的地点强奸受害者。
第八项至第十二项控状则指被告于2021年7月12日下午2时30分至今年6月13日期间,在野新新邦巴达路一间住家强奸受害者。
此案由莫哈末纳兹林和安妮丝副检察司主控,两人不建议法官允许被告保释;若被告获准保释,则需缴交12万令吉保释金,附加不能接近受害者的条件,直到结案。
无论如何,被告否认所有控状。其代表律师安德鲁求情时表示,被告是一名公务员,惟月薪仅1500令吉,妻子无业,夫妻俩育有4名年龄介于3岁至16岁的孩子。
同时,他说,目前受害者已被安顿在福利中心,被告不会有机会接近受害者。
被告最终获准以7万9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案定10月6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