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9日讯)74岁宗教导师被控强奸及非礼2名当时分别5岁及7岁女童,今日在北海地庭面对10项强奸及7项非礼控状,惟被告否认所有罪名。
被告分别在北海第一及第二刑事地庭面控。
案中的受害者是姐妹关系,案件由艾莎阿胡玛雅副检察司及斯卡仄穆拉提控。他们皆建议法庭不允许被告保外。
被告求情时则希望法官允许保外,因需要照顾其生病的妻子。
法官诺哈雅蒂及诺爱妮在聆审后,都同意不准被告保释外出,以免对受害人造成干扰及影响。
法官将相关案件展延7月29日过堂,以进行文件处理手续及让被告聘请律师。
被告是在北海第一刑事地庭面对10项强奸及7项非礼提控,指被告在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在威中巫金16甘榜斯多住家,强奸当时只有5岁的女童。
被告也分别被控在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强奸该名女童。
被告在刑事法典376(1)(e)条文下被控,一旦罪名成立,将面对最高监禁20年以及鞭笞刑罚。
被告在第一刑事法庭也面对另外4项非礼提控,控状指被告在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及2021年3月期间,非礼女童即抚摸女童胸部及身体,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害法令第14(a)条文。
被告在第二刑事地庭面对3项强奸及3项非礼案提控。控状指被告在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威中巫金16甘榜斯多住家,强奸当时只有7岁的女童,抵触刑事法典376(1)(e)条文。被告的另外2项强奸案,指被告在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及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相同地点强奸该名女童。
另外,3项非礼案提控指被告在在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以及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非礼该名女童即舔及女童私处,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害法案第14(d)条文。
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被告表示对控状明白,但否认所有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