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邦15日讯)一名涉嫌于3年前在社交媒体售卖淫秽照片的男子,今日在地庭面控。
现年30岁的接传票人哈菲祖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否认有罪。
控状指出,他有意识的通过账号“@lelakilelakise1”,出于商业目的使用推特应用程序提供淫秽内容,上述内容是于2019年5月17日早上10时50分左右,在赛城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读取。
没有固定职业的哈菲祖被指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2)(a)条文,以及可在相同法令的第233(3)条文下治罪。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坐牢最长一年,或两者兼施,以及在定罪后仍继续犯罪,则可每日罚款1000令吉。
本案主控官是来自通讯委会的纳兹鲁,而哈菲祖未聘请律师。
法官诺昔山择定此案于7月19日重新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