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7日讯)亚庇法庭宣判,沙巴水务局前副局长张志康的146条洗黑钱罪名全部撤销,而之前对他的“释放但不代表无罪”宣判,也改成“无罪释放”。
专审贪污案件的亚庇特别地庭法官阿布巴卡马纳,是在听取了张志康(57岁)代表律师的请求,以及获得控方证实不再对张志康的指控进一步追究后,做出以上宣判。
张志康的代表律师蓝星今表示,其当事人已经在规定时限内缴清反贪会对他做出的3000万令吉罚款。
他说,控方在一封志期3月10日的信函中表明,不再对张志康的所有146条控状做进一步追究。
针对张志康及亲属之前被冻结的海内外资产,蓝星表示,控方证实相关资产已经解冻,并会物归原主。
他说,控方也证实不再对张志康在大马、新加坡和纽西兰所持有的产业,做进一步追究。
“控方同时对我方要求改判‘无罪释放’的请求,不表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