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5日讯)一名中学女校长4年前,因向自家公司订购总值6591令吉65仙的用品提供给学校,而面对3项滥权指控,最终上诉无效,遭法官维持原判,必须入狱服刑3个月!
由3名法官,即拿督哈尼帕、拿督M古纳兰和拿督哈欣韩查组成的法官小组,负责主审此案,并在今日驳回女校长提出的上诉。2017年,莎阿南地庭判决女校长有罪,女校长也因此提出上诉。
法官如今宣判女校长维持原判,即必须监禁3个月和罚款4万500令吉。
法官哈尼帕指出,莎阿南地庭当年对女校长的判决不算太重,因为在该罪名下,最高刑罚为监禁20年。
被告来自巴生港口某女子国中,她在上诉期间获准保释,在案情下判后即被命令从今天开始服刑。
被告被指控于2016年2月12日至4月13日期间,在学校犯下控状内的所有罪行。
此前,该名女校长已在高等法院上诉失败,法庭也维持地庭原先的裁决。
根据第一控状,被告被控选择自家公司,提供价值2091令吉65仙的教育器材,而被判入狱3个月和罚款 1万0500令吉。
根据第二控状,被告被指再选择同一家公司,为“拯救地球”计划提供价值500令吉的小毛巾给学校,同样被判入狱3个月和罚款一万令吉。
根据第三控状,女校长再选择同一家公司为2016年学生融合计划提供价值4000令吉的礼篮、文件夹、文具和奖牌,被判入狱3个月和罚款2万令吉。
被告的3项控状刑法同时执行。同时,被告也已缴付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