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5日讯)动物权益律师组织(LAR)今日针对执法人员在金宝西都射杀流浪狗一事入禀怡保高庭,向金宝县议会提出诉讼。
动物权益律师组织的代表拉杰斯今日向媒体表示,该组织是基于金宝县议会的执法人员涉嫌抵触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第30条文,而决定入禀高庭起诉金宝县议会。
“该条文清楚阐明,没有动物可被子弹射杀,除了在紧急状况或控制疾病的情况下,获得兽医局的批准。”
针对金宝县议会主席阿都哈林指射杀流浪狗是出于自卫,且已获得兽医局的书面授权一事,拉杰斯则强调,射杀动物是一项不能委托的工作,兽医局有权力评估及在特定的状况致死动物,但不能转移相关权力。
“兽医局拥有专业的兽医,由当局处理才是妥当之举。”
同时,另一名代表律师沙斯比则表示,他们也将入禀高庭申请禁令,阻止金宝县议会对另外24只流浪狗采取行动,直至上述的案件完结。
“尽管克兰芝州议员多番提出要求,但依然无法得知遭县议会捕获的24只流浪狗详情。我们也曾要求县议会解答这群流浪狗的状况,不过=县议会拒绝回答,理由是他们缺乏资料回应。”
有鉴于此,他指该组织必须尽快赶在县议会杀死动物之前,紧急入禀高庭,申请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