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 一名家庭主妇被控在本地一家酒店,勒索其丈夫1万3000令吉,惟被告不认罪!
现年33岁的被告阿丽米今日针对有关控状,在法官穆哈莫菲特面前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在今年9月21日晚上6时19分,在一家酒店内,恶意让现年60岁的丈夫末亚欣处于极度害怕状况,然后向丈夫索取金钱。
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84条文(勒索),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坐牢10年或罚款,或鞭刑,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官娜祖哈也要求被告以1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不过,被告的代表律师则要求法官将保释金不超过2000令吉。
律师说:“被告拥有2名仍在求学的孩子,同时也要照顾年迈的母亲。”
无论如何,法庭最终允许被告以4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而案件定于今年12月19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