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日讯) 涉嫌在4年前刺死一名私会党徒,并被高庭裁决谋杀罪名成立处以死刑的前大学生,今日被上诉庭推裁决,逃过死刑。
以拿督瓦哲安南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推翻高等法庭的原先决定,一致作出上述裁决,另两名法官是拿督威拉阿莫和拿督诺丁哈山。
法官瓦哲安南认为,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误会了刑事法典第300(c)条文,以及支持其裁决的评估,因此该定罪理应被推翻。
此外,被告代表律师魏顺成在庭上表示,其当事人在案发当日与逾10名朋友到夜店庆生,过程中与另一帮人发生冲突。
他说,一名22岁男子莫哈末杰菲里在事件中被人以3寸长的利器刺死。
魏顺成指出,承审法官已裁定不能提取夜店的闭路电视画面,惟却在审讯期间采用画面作证据,且负责鉴定当事人身份的查案警官,也没有被传召上庭供证。
“警方在夜店外寻获的凶器,亦没有当事人的指纹,因此极有可能凶手另有他人,意味著控方的证据并不可信。”
魏顺成说,当事人在事后打算逃到柔佛,但碍于已有人向警方报案,且死者是一名私会党徒,才打消逃跑念头。
此案主控官为莎米哈副检察司和莫哈末阿兹敏副检察司。
这起命案于2017年1月28日清晨4时至4时15分,在隆市Publika 某间夜店发生,当时店内2批逾20名酒客不知何故发生争执,接著演变成肢体冲突,导致一名22岁男子死亡。
警方随后根据线索,逮捕一名25岁大学生迪亚特拉普,并援引谋杀条文提控上庭。高庭在2019年5月30日下判,裁决被告杀人罪名成立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