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8日讯)一名印尼籍男子试图从印尼搭渡轮走私1000只活蜈蚣入境我国,在新山士都兰码头通关时被柔州检疫及检验服务局执法人员识破,总值1750令吉的活蜈蚣悉数被充公。
这也是当局首次在海关截查到有人试图以水路走私蜈蚣入境,所有蜈蚣皆被充公,该名年约30馀岁的印尼籍男子在接受柔州检疫及检验服务局人员盘问后已获释。
大马检疫及检验服务局(MAQIS)今日发布文告指出,执法人员是昨日下午1时许,在士都兰码头截查一名刚从印尼巴淡乘坐渡轮抵达我国的印尼乘客时,在该乘客所携带的包装中发1000只活蜈蚣,总值1750令吉。
据当局了解,这批活蜈蚣主要是作为鱼类的饲料。
文告指出,未持有合法文件将野生动物私运我国,将抵触2011年大马检疫及检验服务第728条法令第11(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罚款最高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被判处罚款最高不超过1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7年,或两者兼施。
当局提醒,所有进口商或出口商需时刻遵守我国法律,以防止动物、植物或海产所带来的传染病威胁国人的健康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