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生22日讯)涉嫌殴打履行斋戒义务保镖的富商,今日在巴生推事庭面对5项控状,主控官向法庭建议法庭让他以100万令吉保释,惟经过律师求情后,推事批准他以5万令吉保外。
与此同时,涉嫌协助富商打人的一名员工则被控两项罪名,他同样不认罪,获准以2万令吉保外候审,所有被告同时需要交出护照和每月到警局报到一次,案件择定6月23日过堂。
现年43岁富商钟子洋(音译)与员工朱兴运(译音,43岁)是于今早在巴生法庭面控,两人分别聆听通译员宣读7项控状后,在推事苏拉娜塔面前表示明白控词,唯否认所有指控。
根据第一控状,富商钟子洋被指于4月13日,晚上10时30分至11时30分,在武吉丁宜峇都尼兰路住家,以手枪指著保镖莫哈末阿兹米占,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506(刑事恐吓)条文。一旦罪成,最高监禁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二和第三控状则指他在同样时间和地点,教唆员工一同殴打并致伤两名保镖,分别抵触刑事法典第109条文和第324(教唆/以武器致伤)条文。一旦罪成,最高监禁10年,或罚款,或鞭刑,或任何两项刑罚兼施。
与此同时,被告也被控在 同样时间和地点,涉嫌发表侮辱宗教词汇,抵触刑事法典298(意图挑起宗教情绪)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监禁不超过一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五控状指他在同样时间和地点,致伤保镖,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1年、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至于次被告朱兴运则抵触2项刑事法典第324条文(危险武器伤人)。
主控官阿斯拉夫原建议每项控状保释金为20万令吉,总额超过百万令吉保外候审。在辩护律师求情下,推事苏拉娜塔允准富商以5万令吉,员工则以2万令吉保外候审。
不过,推事谕令两人在保释期间,必须交出护照交予法院保管,并定时到临近警局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