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5日讯)没有取得兽医局准证的情况下运戴42头猪,罗里司机遭兽医局执法人员取缔及在今天提控上法庭,司机俯首认罪,遭判罚款3000令吉。
司机布尼达纳旦(56岁)是于今年2月5日早上约7时20分,未持有吉打州兽医局发出的准证下运载42头猪,经过吉打十字港多皆路一带时, 被兽医局执法人员截停检查。
执法员发现司机触犯2006年吉打州预防手足口症管制区指令,以及1953年动物法令第36(1)条文,一旦罪成,可在1953年动物法令第36(7)条文下(2013年修正)被罚款不超过1万5000令吉。
该名司机无法出示由兽医局发出的运载准证,因此42头猪只及罗里皆被充公,当局已向警方报案 。
吉打州兽医局过后检验42头猪只,发现猪只都健康,当局以6600令吉把猪只卖回给养猪业者,所获得的款项纳入兽医局信托户头。
至于被扣留的罗里经过吉打州兽医局调查后,已在当天通过担保协议归还给业者。
这名司机于周四早上被控上亚罗士打推事庭时,俯首认罪,推事努莎希判决司机罚款3000令吉,若无法缴还,则以6个月监禁取代。
此案的主控官为安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