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2日讯)一名商人指已连本带利还清大耳窿债务后仍遭对方恐吓讨债,警方接到投报后逮捕两名男子助查。
西南县警区主任安巴拉甘今日召开记者会说,事主是于2019年9月19日向阿窿贷款3万令吉,而当时所取得的款项仅2万4900令吉。
他说,事主在过去一年根据双方的协议,缴清了3万1700令吉。但之后仍被阿窿追债,促其再付9000令吉,否则将把事主照片上传至社交媒体和张贴恐吓海报在其住家附近。
他指事主不堪骚扰,今年1月22日向警方报案。警方展开调查,并于3月9日下午2时30分,在居林一间屋子逮捕两名年龄20岁及24岁男子。
根据警方调查,两名男子来自乔治市,涉及在全国进行非法放贷活动,他们向借贷者收取高额利息,通常与借贷者以社交媒体方式进行借贷。
警方在嫌犯的屋内起获他人的身份证副本、银行提款卡、借贷文件、手机及支票。
其中24岁嫌犯有4项犯罪前科,而两名嫌犯只是阿窿跑腿。
警方相信嫌犯也涉及另一项勾当,即透过社交媒体方式宣传,吸引借贷者,并向借贷者收取手续费后,消失到无影无踪。
警方援引1951年借贷法令第5(2)条文调查此案,警方也延扣两名嫌犯助查。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罚款不少过25万令吉,但不超过100万令吉,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