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10日讯)警员涉嫌收贿2000令吉,今日被提控上庭,惟其否认有罪,获准以7000令吉外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根据控状,被告莫哈末礼端(43岁)于去年9月18日在北根警察总部的查案房及一家餐馆收取贿赂,每笔贿赂涉及1000令吉,共计2000令吉,以作?为对该嫌犯采取逮捕行动。
被告的行为抵触了2009年反贪法令第17(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的第24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或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向法官拿督阿末赞扎尼表示不认罪,而主控官卡玛丽亚副检察司建议法庭,将被告的保释金定为1万令吉。
不过,被告的代表律师莫哈末赛夫丁求情时,要求法庭降低保释金,因为被告的月收入为1500令吉,还须抚养4名仍在上学的孩子。
“他已服务了22年,据了解,这是被告首次被控贪污,将由妻子保释的被告也保证往后每次听证会都会在场。”
法庭最终批准被告以7000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此外,被告每个月须到附近的警局报到。此案择丁于本月31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