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3日讯) 华裔商人涉嫌向MYEG公司申请外劳临时工作准证时贿赂客服人员,今日遭反贪污委员会提控上庭时不认罪,法官允许被告以1万2000令吉保外候审,案展6月10日过堂。
来自布先的赖金雄(53岁,译音)今早被押往怡保反贪污法庭面对2项罪名。
首项控状指他在2017年1月18日上午11时40分,在怡保花园特易购(现为莲花百货)霸级市场的奈娜餐厅,付给MYEG的客服人员凯鲁(36岁)700令吉,以便发出3张外劳临时工作准证,然而,被告并非雇主或雇主代表,所以MYEG并不能发出有关准证。
第二项控状指他在2017年2月13日下午3时55分,在同样地点付给凯鲁1000令吉,以发出2张外劳临时工作准证。
被告因此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法令第16(b))(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向法官否认有罪,反贪会主控官努鲁瓦希达于是向法官建议法庭将2项控状的保释金制定在1万8000令吉。
被告的代表律师安比力星在求情时表示,其当事人患有糖尿病和高血压,还有有一名孩子在学院求学,希望可以将保释金降低至5000令吉。
法官英德拉奈都在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后,最终同意被告以1万2000令吉保释金及由一人保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