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11日讯) 太平警方宣布瓦解一个专司假冒警员干案的“阿法”匪党,逮捕14名男女及侦破25宗涉及雪州及霹雳州的罪案,同时起获总值 60万令吉的财物。
太平警区主任奥斯曼今午在太平警察总部召开记者会表示,该匪党从去年8月起,在雪霹2州干下多宗假冒警员的案件,警方因而在去年9月展开特别行动,并于今年1月至昨日成功在霹雳州不同的地区,将12名巫裔男子及2名巫裔女子逮捕归案。嫌犯年龄介于20岁至39岁,都有拥毒前科。
他表示,匪党由其中一名首脑“阿法”负责招募成员及策划劫案,干案时以轿车及摩哆代步,并穿上警员制服及背心,向受害者声称是警官,同时展示手拷抢取目标人物的财物。
他说,随著匪党瓦解,警方起回5辆失窃轿车、一辆摩哆、一把仿真手枪、2把武士刀、2把巴冷刀、一对手铐、一套警员制服、2件警员背心、一件大道公司职员背心、21台手机、多张身份证、7张假证件、3张国徽、各种破门行窃工具、2包海洛英和570颗马丸,总值60万令吉。
他表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170条文(冒充公务员)、刑事法典第395/397条文(结伙抢劫)、刑事法典第379A 条文(偷窃交通工具)及刑事法典第457条文 (破门行窃)继续调查案件。
他续说,嫌犯将被延扣至本月14日,以协助追查其他党羽。
另一方面,奥斯曼表示,警方于本月7日太平新板扣捕一名39岁的巫裔男子,并起获一把空气枪(senapang angin )、
一把十字弓、一支被改装的PVC管、一把长枪和一盒子弹托盘。
他说,调查发现,男子拥有一项触犯刑事法令第324条文(持武器伤人)的前科,警方将援引1960年军火法令第36及第37条文(拥有假军火)调查案件。
奥斯曼说,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将被监禁不超过一年、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嫌犯尚在扣留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