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9日讯)54岁韩籍聋哑牧师非礼男教友案,被告今日通过国际手语翻译员翻译控状后不认罪,获准在农历新年后再过堂。
此案被告已于12月29日在槟城推事庭面控,当时被告已否认控状,并获准以6000令吉保外候审。惟当时法庭并没安排国际手语翻译员翻译控状,因此,择定今日再次宣读一样的控状。
根据控状,被告泽忠云(译音)被控于2000年在牛汝莪一间房屋内,非礼一名现年40岁的华裔男子,即触摸下体、拥抱、亲吻脸颊及嘴唇,抵触刑事法典第354条文(非礼)。
在该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不超过10年监禁、或者罚款、或者鞭笞,或其中两项刑罚。
槟城推事庭今日安排国际手语翻译员向被告宣读控状,被告在了解控状后否认有罪。
推事罗丝妮询问被告,是否有欢庆农历新年,对方表示有。较后,推事择定案展至3月15日过堂。
被告代表律师为索比尼柯布,此案主控官则是莫哈末沙里扎。
被告来自韩国,已婚并育有两名孩子,其家人都居住在韩国。被告于1988年受聋哑协会创始人邀约,来到大马成为牧师,在槟城居住已25年,每个月拥有3000令吉固定津贴及住处。
根据武吉安曼刑事罪案调查部总监拿督胡兹尔早前发文告指出,警方从2020年11月12日起,接连接获6名受害者投报后,援引刑事法典第354条文(非礼)展开调查。
据了解,6名受害者是聋哑人士。
目前被告已面对其中3项控告,剩下的案件仍在调查中。
此外,被告于去年12月19日在北海法庭,分别被控于2013年及2017年,在北海非礼2名28岁及27岁的华裔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