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4日讯)涉及入屋泼镪水导致华裔穆斯林伤重不治的4名巫裔男子,今早被带上芙蓉法庭面控时,2人被控谋杀案,2人则被控教唆,由于案件属严重罪行因此被告不获担保,案展3月4日再度过堂。
4名被告今早分别在芙蓉第一及第二推事庭面控。
被控谋杀案的2名被告莫哈末法迪里(24岁)及莫哈末再礼占(40岁),被控于2021年1月23日,凌晨3时在小甘密布莱英比安(pulai impian)一个单位内谋杀华裔穆斯林童伟世(43岁),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
2名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向推事玛云表示明白控状,惟在此项罪行被提控者不被获准担保外出。
而被告莫哈末再礼占在面对第2项控状时,被控于2021年1月11日,晚上8时在芙蓉新那旺古鲁花园偷窃一辆轿车,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9A条文。
被告向推事玛云否认罪行,惟因面控谋杀案不被获准担保外出,因此推事也没有设定任何保释金。
至于另2名被告,首名被告为未成年少年(15岁)及莫哈末海鲁(19岁),则被控于2021年1月23日,凌晨3时在小甘密布莱英比安一个单位内,教唆他人谋杀华裔穆斯林童伟世(43岁),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09(教唆)条文,并且可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下同读。
2名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向推事娃妮达表示明白控状,惟在此项罪行被提控者不被获准担保外出。
无论如何,上述3项控状,2名推事皆把案件展延至3月4日再度过堂。
对于有关案件,警方事发后共逮捕7人,即6名巫裔男子及1名华裔女子(即死者太太)归案,随著4名被告今早被控上芙蓉法庭后,其余3人在协助完成调查后,也于今早获得释放。
根据案情,死者于2021年1月23日在家中熟睡时,于凌晨3时却遭他人突袭泼镪水,导致30%身体灼伤,送院急救5天后,于1月28日,晚上11时宣告不治。
死者当时脸部、双手、右腿、身体双眼都被泼镪水,而身体部分更是30%遭到灼伤,最终伤重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