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6日讯)涉及收贿5000令吉的芙蓉县工程署巫裔建筑工程师,今日被控上芙蓉地庭面对4项控状时否认罪行,获准以1万令吉担保外出,案展2021年1月21日再度过堂。
共面对4项控状的被告阿都哈林(44岁),被控于2013年2月8日至5月7日期间,收取了同一间公司共5000令吉的贿赂金,作为该公司竞标书顾问提供相关资讯,以便竞标成功取得晏斗国小兴建羽球场工程,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
被告分别于2013年2月8日、同年3月1日、同年3月27日及同年5月7日,通过马来亚银行日叻务瓜拉格拉旺分行收取贿金,首控状、第2控状及第3控状皆收取了1000令吉贿赂金,至于第4项控状则涉及2000令吉贿赂金。
被控上芙蓉地庭的被告,在听取了翻译员读出所有控状后,皆否认罪行。
被告在庭上求情时表示,本身拥有疾病,还要负担2名孩子的生活费用,因此希望法官能够减低保释金。
芙蓉地庭法官玛蒂哈较后获准被告以1万令吉担保外出,并且案展2021年1月21日再度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芝再娜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