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5日讯) “我是自卫才杀他”!
儿弑父命案,被告今早被带到芙蓉推事庭面控时,在听到一旦罪成将面对死刑时,即场向翻译员声明自己是自卫杀人。
无论如何,随著被告表示明白控状后,芙蓉推事庭推事娜思雅将案件展至明年1月21日,在日叻务推事庭再度过堂。
被告陈志明(译音,38岁)被控于今年11月18日,早上9时30分在森美兰日叻务新邦葫芦顶平民屋,以刀刺死陈亨发(译音,59岁),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
一旦罪成,唯一处决是死刑。
被告因左耳失聪,因此多度要求翻译员能够把声量提高,才得以听清楚翻译员念出的控状及展延日期。
无论如何,被告今早被带上芙蓉推事庭时,表情淡定,惟多度欲闪避摄影们的镁光灯。
此案主控官为沙丽法副检察司。
此宗因手机引口角演变谋杀的案件,是于11月18日,9时30分左右,在森州日叻务新邦葫芦顶平民屋一个单位发生。
死者为59岁的陈亨发(译音);38岁嫌犯,即是死者的儿子。
基于不堪被为父者责骂“只顾玩手机”及向他丢塑胶椅子,因此嫌犯持刀还击,以致为父者身中20多刀后,当场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