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阿南21日讯) 52岁官联公司前高级总经理被控于去年索贿一万令吉,以委任一家公司作为FGV油棕工业公司的稽查师,被告不认罪,案订11月20日过堂。
被告诺拉占今日被带往莎阿南法庭面控,控状指他涉嫌于去年3月2日在加影,向莫哈末里查索贿一万令吉,作为委任MLA Sustainable Solution成为FGV油棕工业公司稽查师,负责8间油棕厂的国际可持续发展与碳认证(ISCC)的酬劳。
被告因此抵触2009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并可在第24(1)条文下同判,一旦罪成将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不少于贿金5倍的罚款或1万令吉(视乎哪个罚款额最高)。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法官里哈达批准以8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谕令被告需每月到邻近的反贪委会报到。
另外,检方也基于被告在吉隆坡刑事法庭面对同样的案件,因此要求法庭将案件移交至该法庭联合审判,法官随后亦批准,并择定案件于11月20日过堂。
据悉,被告也将于明日在芙蓉法庭面对同样的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