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8日讯) 和丰印裔网红苏古拥有危险武器及伤妻案,由于霹雳州检察署检控主任还未对被告妻子柏维特拉的销案信函作出回应,案件因而展延下周四(17日)过堂。
被告苏古今日在妻子陪同下,在怡保地庭进行第二度过堂。两人在庭内候审时也有交谈,互动良好。
副检察司乃达多阿迪拉向法官法奥兹表示,虽然柏维特拉在之前已针对她被丈夫致伤一事,向警方申请销案,但却在9月4日(周五)才向副检察司呈上销案信函。
她表示,基于时间太过紧迫,她迄今还未获得检控主任的答复,即是否允准对方销案。
另外,被告的代表律师沙鲁尼占则表示,他在今天才受委为被告辩护拥有危险武器案,需要时间厘清该案的资料和文件,因此要求法官延期过堂。
被告尚有一名代表律师祖德柏迪拉,则负责伤妻控状的辩护工作,也同样向法庭提出同样的要求。法官过后择定2项控状于9月17日同时过堂。
控状指被告今年7月21日,傍晚6时于怡保苏丹端姑拜浓医院范围内持有危险武器,即一把长26寸及写有老虎“Tiger”字眼的镰刀,进而抵触1958年腐蚀、爆炸物及危险武器法令第6(1)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将面对不少于5年及不多于10年的监禁刑罚,还有鞭刑。
次控状则指他于上述时间和地点,以手机及一把26寸的镰刀,致伤28岁的妻子,导致对方左脸颊及右手臂受伤,抵触刑事法典324条文(持武器伤人),并可在刑事法典326A条文(致伤配偶)下同读。
一旦罪成,最高刑罚是监禁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