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8日讯)前柔州国民团结与融合局高官涉嫌指示职员,伪造4个睦邻计划活动文件,向政府虚假申报4万7800令吉开销,今早在新山反贪会法庭面对4项指控时表示不认罪,获准以2万令吉保释,案展至10月12日过堂。
被告拉加里(56岁)案发时是柔州国民团结与融合局局长,他目前已经调往布城总部任职,并未因案件而遭停职。
他今早在律师的陪同下步入法庭,全程低头滑手机,但在提控程序结束后步出法庭时,却戴上鸭舌帽和口罩,在反贪会官员的陪同下快步离开。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15年11月至12月期间,行使柔州国民团结与融合局局长权利,指示一名职员诺莱达虚报4项睦邻计划活动文件,即在永平哥打花园、苏利亚花园、巴力苏隆斯里美丹花园,和四加亭玛珠花园的睦邻计划亲善团结活动,并以两间公司名义申报总共4万7800令吉的开销,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8条文。
一旦被定罪,被告在上述条文下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及不少于诈骗金额5倍数额,或最高1万令吉的罚款,视何者为高。被告聆控后表示不认罪。
主控官林伟强副检察司指被告在犯案时,身为柔州国民团结局长,其行为已经为政府带来负面影响,同时也辜负人民对政府的期望,为了避免出现双重标准,因此向法官要求将被告保释金定为2万令吉,并附带3个条件,包括一个担保人、交出国际护照给法庭保管,及每月例行到反贪会局报到。
被告代表律师依斯干达沙求情时表示,被告已经结婚育有两名孩子,家庭负担较大,加上目前仍还是公务员,因此希望法庭能将保释金减至1万令吉。
最终,新山反贪污庭法官卡玛鲁丁批准被告以2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办理保释,同时也指示被告交出际护照,及每月例行到反贪会局报到。
法官也将案件展至10月1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