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日讯)马新两国大耳窿以大马客工为目标客户,仅通过网络方式即可达成借贷交易,将借款汇入借贷者的银行户头,若借贷者逾期未还款,就派人前往借贷者的住家地址泼红漆及扔掷汽油弹纵火,并留下大字报威胁还钱。
柔州警方成功捣毁一个专向在新加坡工作的大马客工下手的大耳窿集团,跨州逮捕12名嫌犯,发现上述借贷手法,若借贷者无法偿还债务,就被迫当起大耳窿跑腿,泼漆威胁其他借贷人抵债。
柔州总警长拿督阿育甘今日上午在柔佛警察总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揭露上述手法。出席者包括柔佛副总警长拿督许国振、柔佛刑事罪案调查组主任尤索夫及柔佛商业罪案调查组主任莫哈末沙烈。
阿育甘表示,上述大耳窿集团以在新加坡工作的大马客工为目标,警方在调查中发现大耳窿使用多组电话号码向借贷者追债,并传送纵火照片和视频给借贷者,但大部分的电话号码的注册是在其他州属。
“大耳窿所使用的电话号码多数为已中断服务,因此警方将寻求有关政府单位协助。”
他透露,由柔州刑事罪案调查组和商业罪案调查组共同成立的特工队,是8月15日至23日在雪兰莪、吉隆坡、峇株巴辖和新山逮捕12名嫌犯。
他说,柔州警方8月15日率先在新山、峇株巴辖和吉隆坡逮捕9名本地男子,他们的年龄介于23岁至36岁。其中一名华裔男子是在吉隆坡甲洞被捕,警方在新山淡杯地区逮捕7名华裔男子,在峇株巴辖甘榜双溪苏洛逮捕一名巫裔男子。
“8月22日,柔州警方分别在吉隆坡国际机场、新山士姑来和柔佛再也地区逮捕3名本地男子,他们的年龄介于29岁至46岁。”
他续说,警方在逮捕行动中起获14台手提电脑、52支手机、43个电话卡、5辆轿车、5个外接硬碟及装著红漆的玻璃瓶和塑料袋。
“警方将援引1951年借贷法令、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第435条文(蓄意纵火)、第436条文(恶作剧以火或爆炸物蓄意摧毁建筑物)及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POCA)调查。”
证据不足 难以控上庭
阿育甘坦承,即便落网的大耳窿和跑腿承认自己涉及前往借贷者住家泼红漆和扔汽油弹,但奈何警方证据不足,难以将涉案者提控上庭。
他说,涉案者干案时都戴著帽子遮住脸部,即使被住家的闭路电视拍到,但也难以辨认干案者容貌。由于缺乏足够证据提供涉案的大耳窿,柔州警方援引1959年防范罪案法令对8名嫌犯采取行动。
“从今年1月至8月,柔州警方共对398宗大耳窿案件开档调查,其中118宗案件由柔州刑事罪案调查组进行调查,280宗案件则由商业罪案调查组进行调查。”
他表示,柔州警方劝告民众不要向非法借贷公司借钱,而是向合法准证的金融机构进行借贷,也勿随意将银行户头账号提供给陌生人,以避免成为高利贷的受害者,面对恐吓和破坏行为。
“如果民众继续向大耳窿借钱,大耳窿将会一直存在,要杜绝大耳窿,首先是民众要拒绝进行非法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