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27日讯)为救被捕妻子,缅甸籍的建筑劳工企图贿赂警员3000令吉,今日被反贪会提控上庭时否认有罪。
被告再纳胡先(25岁),他在聆听通译员以缅甸语读出控状后,在法官莫哈末嘉扎里面前否认有罪。
据控状内容显示,被告是于上周三(19日)中午12时,意图向关丹警察总部2楼3号间的警员莫哈末莎鲁递上3000令吉现金作为贿赂,以求释放在《刑事法典》第379条文(偷窃)及1959年移民局法令第6(1)(c)条文(无持有任何证件入境大马)下遭扣留的妻子。
被告此举已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b)条文(企图行贿)。同时可在同一法令下的第24条文下被罚。
一旦罪成,可被判处20年监刑,及罚款或不少于贿金的5倍,视何者为高。
此案主控官为反贪会副检察司西蒂莎拉再纳。被告代表律师为拿督扎哈尔曼再纳。由于被告是持有联合国难民署发出难民证的外籍人士,因此不获得保释外出。
此案将在下月24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