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承包商被控通过面子书,针对朝圣基金局出售资产一事向前财政部长林冠英发表威胁言论,他俯首认罪,地庭判处3000令吉罚款或监禁3个月刑罚。
地庭法官艾文巴兰佐迪在47岁被告诺兹甘承认他于2月18日上午8时零6分,通过名为“Zihan Tori”的面子书账号发表威胁言论,判如上述,被告缴付罚款。
他被控抵触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不当使用网络服务),一旦罪成,可在相同法令第233(3)条文下判刑,最高刑罚为一年监禁或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较早前,诺兹甘的代表律师沙里尔代为求情时说,其当事人已经觉悟,并承诺不重犯,因此要求法庭轻判。
“被告认罪已经节省法庭的时间,这是初犯,被告是自雇人士,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了他的生计。此外,被告上载的内容无关宗教和国家元首。”
主控官安努亚要求法庭判以相应刑罚,以儆效尤。
“被告不应该通过社交媒体发泄情绪,这种行为可危害大马人民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