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5日讯)19岁巫裔青年被控强奸17岁未成年少女,被告今日在北海法庭面控时否认罪名。
法官诺哈雅迪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同时附带条件,即不准骚扰受害者。
控状指出,被告莫哈末安玛于今年8月8日凌晨2时30分在威北双溪赖甘榜柏马一间住宅,强奸一名17岁巫裔女子,抵触刑事法典第376条文(强奸)。
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20年及鞭笞。
被告在面控后否认罪名,法官定此案于9月23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副检察司林素馨。
(北海25日讯)19岁巫裔青年被控强奸17岁未成年少女,被告今日在北海法庭面控时否认罪名。
法官诺哈雅迪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同时附带条件,即不准骚扰受害者。
控状指出,被告莫哈末安玛于今年8月8日凌晨2时30分在威北双溪赖甘榜柏马一间住宅,强奸一名17岁巫裔女子,抵触刑事法典第376条文(强奸)。
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监禁20年及鞭笞。
被告在面控后否认罪名,法官定此案于9月23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副检察司林素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