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23日讯)孟加拉籍男子涉嫌在过去一年强奸、非礼及恐吓两名未成年的亲生女儿,被控8项罪,惟不认罪,获准以5万令吉保外候审,案定8月25日过堂。
43岁的男被告今日被控上马六甲爱极乐地庭,受害者分别为15岁及14岁。
根据其中6项控状,被告于去年6月至今年6月之间,非礼两名女儿,因此抵触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令第14(a)条文。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及鞭笞。
第7项控状则指被告与15岁的女儿发生性关系,触犯刑事法典第376(3)(乱伦)条文。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坐牢至少8年,不超过30年,鞭笞不少过10下。
此外,在第8项控状也指被告于今年6月20日下午3时,在双溪乌浪的路边以口头方式威胁女儿,抵触刑事法典第506(刑事恐吓)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2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听完控状后,在法官伊丽莎白峇也旺面前否认有罪。此案由哈雅杜威达副检察司主控。她建议允许被告以每项控状2万令吉保释,即总保释金额为16万令吉。
被告由代表律师颜祥金(译音)向法官要求减低保释金。法官最终允许被告以5万令吉保外候审,条件是由妻子做担保人,她也谕令被告交出护照,不可骚扰受害者。
据了解,被告18年前与本地妻子结婚后,育有4名孩子。此案的2名受害者是夫妻俩的长女及次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