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6日讯)5名印尼籍男子在有条件行管令期间偷渡到砂拉越时落网,被判监禁4年和鞭刑2下。
他们5人年龄介于19岁至53岁,被控于6月13日,凌晨约4时,在伦乐县甘榜巴斯尔登雅的路口,被发现没持有合法的证件入境马来西亚,抵触《1953/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
砂拉越旅总部情报组是在“堡垒行动”中,发现这5名非法入境砂拉越的印尼人。
经过调查发现,他们虽然拥有护照,但其护照并没有正式的入境盖印。
调查也发现,他们是从毕阿越潜入大马,并在指定的地点等蛇头驾所租的汽车载他们到古晋。
负责载送他们的蛇头也于7月9日,在古晋法庭在2007年反人口贩卖法令第26(J)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5年,或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蛇头在案发时,以每日100令吉来租涉案的汽车,并以每个人头一趟600令吉的费用,计划把透过老鼠路入境毕阿越的印尼籍人士,载送到古晋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