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3日讯)狼父早前因为非礼和强奸亲生女罪成被地庭判监禁115年和鞭刑20下,经过上诉后,上诉庭其刑期减至45年,但鞭刑维持在20下。
由于目前仍处于恢复行管令期间,我国法庭于7月1日全面投入运作,本案上诉庭三司,今日在布城透过视频来听审这起在砂拉越古晋的上诉案。
本案上诉人今年52岁,他共面对4个案件及6项控状。
受害者在12岁时便开始多次被上诉人非礼和强奸,直到她15岁,在学校被辅导老师发现其父亲的恶性,并交由警方处理。
被告于2017年9月6日,在成邦江地庭认罪,共被判监禁115年和鞭刑20下。
由于地庭法官谕令监禁期同时执行,因此上诉人只需监禁22年和鞭刑。惟当时控方不满有关判决,并上诉到高庭,高庭谕令监禁期分开执行,因此他需监禁115年和鞭刑20下。
他今日将有关高庭的判决上诉到联邦上诉庭,最终监禁期从115年减至45年,鞭刑维持在20下。
上诉人的辩护律师于今日在庭上表示,根据最新的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显示,男性的寿命为70岁,如果上诉人需坐牢115年,意味上诉人必须在164岁才能完成惩罚,是不可能的事实。
而检察司则说,上诉人对年幼亲生女儿所作的恶事无法接受,他不但没有照顾年幼的亲生女儿,而且还乱伦。
虽然我国法律阐明,在50岁后,可豁免鞭刑,惟联邦上诉庭三司以上诉人在地庭面对判决时未满50岁,因此可以面对鞭笞刑法。